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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执法|山东齐河多措施压实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作者:复兴网财经 发布时间:2022-03-06
摘要:日前,为全面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条措施》,在780家工贸和化工企业全面推行。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

日前,为全面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条措施》,在780家工贸和化工企业全面推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措施》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周一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围绕企业重大风险点、关键部位和重点装置,将问题隐患责任到人,确保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同时,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周应参加一次班前安全会,班前安全会在企业各班组交班后召开,主要包括上一班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本班组现场主要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办法等内容。

《措施》强调高危作业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进行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以及外包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研判、检测、审批,各审批人员必须对作业安全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实施。如遇企业开停车(复工复产)、检维修等重大生产活动,必须制定安全方案,经企业安委会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批实施。

《措施》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承担起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抽考,试题内容要结合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运行和重大危险源实际情况。每次抽考的比例不得少于企业全体员工的10%,确保全年覆盖到每一个人。

来源: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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