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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计生条例拟修订:生三孩奖励半年假,父母还新设带薪育儿假…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复兴网陕西 发布时间:2021-10-31
摘要:《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10月27日,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今天有个重要工作,可是宝宝生病了;明天要出差,带孩子的老人却说来不了了……这是许多职场父母经常遇到的困境。

如今,最新消息来了

日前,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里面明确提出,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

10月27日,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陕西省司法厅称,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将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7日。

记者留意到,《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

为了配套“三孩”政策,有一条关于“育儿假”的条文非常亮眼,也备受年轻父母的关注,这则条文内容为:

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责任编辑:复兴网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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