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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如何壮大?陕西给出了这13条措施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复兴网陕西

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基本清除;开展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退出、继承试点;鼓励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联合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主体……

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包括13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或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近年来陕西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早在2020年,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就出台了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四方面,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021年,陕西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总值达到2131亿元,较上年增长6.1%;收益达到54.8亿元,同比增长29.6%。

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统一

从实践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要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统一起来。比如,把能发展经济、在村里威望高的能人选为村“两委”干部;坚持领导干部包村、部门联村、干部驻村等帮扶制度,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南沟村总土地面积24平方公里,有村民1000余人。最近,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润生正在忙着督促村民给村里的苹果树施肥打药,为明年的丰收做准备。

张润生早年在南沟村做小队长,带着村民进行流域治理,后来因为家里实在太穷,村里也没产业,就去志丹县和延安市区打工多年,成了村里的“致富能人”。

2013年延安市遭遇强降雨,本就极度贫困的南沟村雪上加霜。2014年,张润生受村民邀请,回到南沟村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其他干部一起带领村民们重建家园,填沟造地,改造山地种苹果,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远眺南沟村的苹果园。人民网 吴德锋摄

2015年以来,南沟村探索出了“支部引领、企业带动、合作经营、党员示范、群众参与”的发展模式,盘活流转土地资源,种植苹果、樱桃,养殖湖羊,建设南沟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大力发展生态游、乡村游,通过发展产业、流转土地、入股分红、景区经营、农闲务工等,带动村民收入持续增加。2021年,南沟村集体收入超过50万元,村民人均收入达到1.75万元。

南沟村以村支书带动村党支部建设,又以村党支部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是陕西省坚持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的一个缩影。

2021年,历时4个月,陕西16859个村、3179个城市社区的“两委”换届工作全面完成,村、社区“一肩挑”分别占比99.3%和96.5%,较好实现了“年龄整体降低、学历大幅提升、结构更加优化、推进平稳有序”的换届目标,为建强基层党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

此次陕西出台的13个方面具体措施,第一条就是“理顺组织关系”,具体包括“有序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稳妥处理行政村撤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续问题”、“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政经分离’试点”等内容,再次说明了陕西省对坚持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的高度重视。

以优势产业带动集体经济发展

乡村要振兴,产业必先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立足当地特色,根据每个村的经济文化资源因村施策,以当地的优势产业带动集体经济发展。

此次陕西出台的措施里,提到了“拓展多元发展路径”,具体内容包括“盘活土地资源”、“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入股乡村旅游、光伏发电等重大产业项目”等。

最近,农业农村部公布了2022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名单,陕西省上榜的8个村,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入股当地重大产业项目最好的例证。

其中,西安市鄠邑区玉蝉街道的胡家庄村近年来产业不断壮大和多元化,已经从单一的葡萄产业,扩展到集葡萄种植观光、亲子休闲、数字康养、乡村慢生活体验为一体,成为文农旅相结合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典型,其“村企联动”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曾入选《陕西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优秀案例》。

丰收村游乐区。人民网记者 吴超摄

商洛市镇安县青铜关镇丰收村地处镇安县城以南16公里处,有村民620户2337人,包括原来分散住在山上的163户612名村民,如今他们搬迁到山下集中居住。

丰收村依托塔云山、童话磨石沟两个景区旅游资源,以磨木路省道干线、景区沿线、集镇周边涉及的行政村为主线,突出一河两路三大节点,建成了一个生态美、环境美、生活美、人文美的秦岭山水旅游乡村。

近年来,丰收村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探索出了“委托理财分红、休闲农旅融合、股份合作联业、资源开发联营”的四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实现了从“输血”向“活血”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榆林市绥德县郝家桥村积极发展特色产业,村容村貌和村民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荣获“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

该村党支部书记刘振喜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仅光伏产业就为村集体增收52万元,2000亩标准化果园累计为村集体经济增收180余万元。2021年我们村人均纯收入12466元,村集体收入132万元,预计到2022年年底,郝家桥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达到1.8万元以上。”

郝家桥村的光伏发电设施。人民网 党童摄

这些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凭借的正是当地丰富的农业种植资源和旅游资源,再通过确权登记、赋权活能、流转交易等工作,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提高当地资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促进当地优势资源快速产业化。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深入推进,陕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产业基础也越来越成熟。

《陕西省“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里提到,2020年,陕西全省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31家(其中国家级44家、省级562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90家,农民合作社6.3万家。这些企业、联合体和合作社,可以作为陕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发展的有效载体。

司法保障纪检监督必不可少

今年3月10日,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办理的一起销售农资伪劣产品案件,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洛川县农业农村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包括加强监管力度,净化农资市场环境;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等内容。

通过本次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洛川县检察院将与洛川县农业农村局在建立工作协作长效机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为服务苹果生产,保障洛川农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洛川县农业农村局送达检察建议书。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新”主要体现在产权清晰。建立在清晰产权基础上的集体经济组织如合作社、企业等,其相关利益分配、财务监督等环节,不仅需要组织保障,还需要司法、纪检监督等保障。此次陕西出台措施里的“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刚好可以发挥类似作用。

这条措施包括“依法完善口头合同,终止到期合同、无效合同……依法终止集体不认可、群众反映大、长期拖欠租金等严重违约的合同”、“对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等内容。

近年来,陕西省在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司法保障、纪检监督等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2021年,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专门下沉一线调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陕西各地纷纷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专项治理督查:西安市高陵区纪委监委选聘118名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开展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治理;紫阳县纪委监委组建5个监督检查组和1个综合协调组,强化县域村集体经济专项督查……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此次陕西出台的13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最终都要穿到村干部这根“针”上来,要由村一级来实施落实。《措施》中提到的“建立集体经济奖励激励机制,实行村干部绩效报酬与集体经济发展效益挂钩”、“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等激励措施,也很有必要,而且需要早日落实见效。

(记者 吴超 吴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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