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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委员好建议变成群众获得感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复兴网法治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媒体见面会1月11日在京举行,见面会的主题是“聚焦本职发挥优势,不断开创政协社法委工作新局面”。

共牵头和参与承办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10场,承办双周协商座谈会14场、远程协商会1场,组织专题视察调研47项,办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征求意见150余件,报送的调研报告、政协信息得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36次,有关意见建议被45份法律法规和文件采纳……五年来,社法委聚焦全面依法治国、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交出一份亮眼的“答卷”。

“使委员们写在纸上的好建议变成惠民、利民的好政策,变成人民群众受益的满满获得感。”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强卫说。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说,社法委承办的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双周协商座谈会多次被立为“标杆”,调研成果获得党和国家主要领导的批示多,协商议政成果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多,面向社会普法、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共识效果好,成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力量。

让各种声音在立法过程中表达

在法治建设领域,社法委根据立法工作特点,以充分保证各方利益诉求能够在立法过程中“能表达”“被听到”为目标,搭建“立法协商”平台,每年承办一次作为全国政协重点协商议题的立法协商活动,成为全国政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凝聚共识与力量的有益探索。

通过承办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立法协商,是社法委五年来所做的一项重要工作。

“十三届全国政协一共开了68场双周协商座谈会,社法委承办了14场,其中与法治建设有关的12场,由此不难看出法治建设在政协的关注度。”吕忠梅说。

吕忠梅说,立法的过程,是利益充分表达、充分协调的过程。开展立法协商,就是要让各种利益在立法过程中能够得到充分表达,能够被听到,能够达成共识。

“立法是利益博弈和协调的过程。在全国政协这个平台上,34个界别的2000多名委员来自不同方面,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通过这样的表达方式,让立法过程中的民主性、利益表达、共识凝聚都更加充分。”吕忠梅这样介绍立法协商的性质和定位。

在吕忠梅看来,开展立法协商有三个最为显著的效果——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委员和有关部门的协商交流,能够达到沟通情况、增信释疑和凝聚共识的效果;立法协商会或者调研的过程,也是普及法律的过程。

对于立法协商的效果,数据的展现更为直观——以著作权法的修订为例,社法委组织委员围绕目标定位、价值取向、制度完善等方面提出的几十条建议,大部分得到采纳,其中有10条建议基本上是完整采纳,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完善。

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在民生建设领域,社法委紧贴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推动问题解决为追求,搭建“多元协商”平台,选择了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社区物业管理、快递小哥权益保护等议题,持续跟踪,采取提案协商、会议协商、界别协商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的方式,促进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快递小哥工伤保险等一系列政策出台。

从2021年起,社法委把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作为专项民主监督课题,连续五年开展调研。

两年多来,全国政协专门组成的调研组走了三省八市二十六个区县,到老旧社区查看电梯安装情况,到老年服务中心查看老年人的照护情况,深入一些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家庭查看居家改造的具体情况,到一些公交站点实地了解公交车适老化改造情况,先后与400多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其间,社法委还委托十个省区市,选择了1000户老年人家庭和300个城乡社区,开展连续五年的定点问卷调查。同时还面向社会开展网络调查,就适老化改造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问计于民。

社法委经过深入调研所形成的民主监督报告,在经过全国政协主席会议批准后,以全国政协党组的名义向党中央报告。报告提出的一些问题和建议,也得到了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起到了同心同向同力的工作效果。

“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协商式监督,是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向的监督。开展民主监督,关键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地帮助政府解决百姓所需、困难所在的问题,同时还要有长远的眼光,实事求是,不能脱离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还要持续发力,不断加强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争取做一件成一件。”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尔乘说。

搭建协商平台共话社会治理创新

在社会治理领域,社法委每年选择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一个内容,以促进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为方向,搭建“共话社会治理创新”界别协商平台,邀请界别群众代表、专业人士与相关部委直接沟通交流,既展示成就、也提出问题,既解释政策、也讨论对策,让界别群众感受到人民政协就在生活中、政协委员就在身边。

在媒体见面会上,吕忠梅分享了社法委在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的一个故事。

“有个村民经常小偷小摸,每次偷的东西也不多,时不时偷个东家的鸡、西家的狗,没有大额的犯罪,但就是屡教不改。”某村村委会主任通过“共话社会治理创新”界别协商平台,提出了这个让他头痛不已的难题。

“要想解决问题,先要找到原因。是生活困难所致,自己的不良习惯,抑或是有其他原因?”在刑法专家的帮助下,问题很快得到解决。尝到甜头的村委会,对“共话社会治理创新”界别协商平台赞叹不已,频频从平台“取经”,使得该村从乡村治安问题的“高发区”,一跃成为乡村社会治理的“模范村”,乡村治理面貌焕然一新。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需要什么?很多地方都在创造经验,其中哪些经验是可复制可推广的?哪些经验可以固化为制度?我们希望搭建这样一个平台,请部委、委员、基层和地方的代表进行交流,并多方展示不同层次、不同地区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成果。”吕忠梅说,五年来,各方围绕基层治理、乡村治理、社区治理、网络治理等主题进行交流讨论,社法委同时组织委员广泛调研、组织研究团队进行专门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

“搭建这样的协商平台,一方面,可以为社会治理创新建言献策;另一方面,可以发动更多的人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体系,为中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政协力量。”吕忠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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