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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支持各类主体在沪发起设立S基金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复兴网财经

转自:第一财经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大力推动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发展。支持各类主体在沪发起设立S基金,股权投资集聚区对S基金新设(迁入)建立绿色通道,对S基金落地运营给予配套政策支持。推动银行理财、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国资母基金等加大对S基金的投资布局。鼓励S基金管理人、政府引导基金、母基金、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加入上海S基金联盟,开展S基金运作模式创新,做大份额转让型交易,拓展接续型、重组型等交易模式,逐步形成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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